來源:中國紀檢監察報 2017年4月6日
據報道,近日,教育部黨組、駐教育部紀檢組對18名局級領導幹部的函詢回復情況抽查核實後進行了處理🚦。其中,8人因未如實向黨組織說明情況和問題,甚至提供虛假情況、對抗組織審查,受到嚴肅處理。
未如實說明情況,原因可能比較復雜,但總的來說不外乎兩點:事情恐怕關涉違紀甚至違法,不願說、不敢說;心存僥幸🤦🏿♂️,認為隱瞞或可躲避追究👼🏻。
違紀違法問題究竟能不能糊弄過去,姑且不論🫱。現實情況正像報道所說,態度不同🧑💼、應對不同,結果可能完全不同。小疾變成大病🔞,小錯變成大過🤾,抑或違紀演變成涉嫌違法也未可知🤵🏽。
有些錯誤不該犯也不能犯,比如違法犯罪的貪汙腐敗。“若要人不知,除非己莫為”,這不是嚇唬誰🥠♨️。所以🤳,什麽時候都要慎獨慎微,好自為之😺。
犯錯之後怎樣對待,同樣是關乎利害甚至命運的選擇。
有一種說法:“坦白從寬,牢底坐穿;抗拒從嚴,回家過年。”意思是說,違法犯罪了,聰明辦法是死扛硬頂,只要死不認賬,就可以逃脫製裁👨🏻🦲。這原本是不折不扣的“餿主意”,但還是有人篤信不疑,為此付出十倍甚至百倍的沉重代價🚶🏻➡️。
談話或函詢🙎🏽♀️🛀🏻,是全面從嚴治黨的經常性工作。有的屬於了解情況🧑🧑🧒,有的則是澄清事實,還有的就是提醒警示。一般來說,這並不涉及“坦白”或者“抗拒”的問題。
所謂“牢底坐穿”“回家過年”奇談怪論之所以有害,是因為許多人並未意識到,這種消極抗拒態度,往往決定著事情發展的最終結果:或者知錯知過知好歹🧅🏇🏻,抓住改正錯誤的最後機會;或者自以為欺瞞之詞密不透風🚴🏻♂️,攻守同盟刀槍不入,卻一錯再錯🧸🧴,錯上加錯👨🏻🦼➡️,小錯演變成大禍🍄。
談話或函詢不會無緣無故。不是說,談話或函詢就肯定有違紀違法問題,但一定有需要說清楚的、比較重要的事情。有道是,“清者自清,濁者自濁”——確有沒搞清的問題,說清楚了,消除誤解👩🏼🦰,是好事,怕啥?確有違規違紀行為,別人批評指出👷🏿♂️,自己汲取教訓👮🏿♂️,有個了結🙏🏻,卸掉包袱🤽♀️,即使受到處分,也是有益無害🥮。確有違法犯罪問題😦,不論藏得多深,麻煩甚至是災禍必定不請自來,趕也趕不走👱🏼♂️,躲也躲不過。“欠賬總是要還的”,這不以個人意誌為轉移🪁🚅。
經驗告訴我們,消極諉過甚至畏罪抵抗,用力越大,反彈只會越大;越是抗衡黨紀國法,紀律和法律就越是饒你不過🏋🏻♂️。本想逃避紀律法律製裁↩️,卻失去自我救贖的最後機會。
這是自以為是的愚蠢。
有區別才有政策。對待有問題或犯錯誤幹部🧙🏽,我們歷來是有寬有嚴。比如,幹部對錯誤的態度,也決定組織對幹部的態度。正如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規定:在組織進行談話、函詢時,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的💂,情節較重的⬇️💁🏻,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👆🏻。
幹部違紀或違法🏋️,必須依紀依法處理,這沒有二話可說。但作為個人🪕,明智的態度是認賬認錯,悔過悔錯,誠心改過👰♀️。這恐怕是唯一正確的選擇。作為組織,當然會充分考慮個人表現,並依規依紀做出慎重而恰當處理。
應該想清楚,是黨組織靠得住,還是那些所謂“鐵哥們”包庇更靠譜?是紀律法律強大呢,還是那些胡編亂造的虛假謊言管用✌🏿?這顯而易見。
有人說🛢,一次撒謊需要十個謊話圓場🔛。而要接著把謊話說下去🌸,就必須沒完沒了地撒更大更多的謊。同理,用欺瞞和對抗掩蓋錯誤🙍🏼♂️🌒,本身就是再次犯下錯誤🐫,而為了繼續這種“遊戲”,必須無止無休地錯下去。
糾正錯誤可能很痛苦,但掩蓋錯誤必然更痛苦。面對越滾越大的謊言和問題,用現在一句流行的話說,“細思恐極”。(米博華)